品牌竞争,正深刻重塑法律服务市场的底层逻辑。如何以专业厚度铸就品牌高度,以组织合力驱动高质量发展,是每一家律所行稳致远的关键所在。7月31日,新华日报社扬州分社社长、“律媒智库”创始人孙劲松莅临海普睿诚律所,围绕《律所品牌与业务推广》这一主题,带来了一场既有理论深度、又具实践锐度的专题授课。

律所主任赵黎明,副主任林显春,高级合伙人张玉明,合伙人祝飞、周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寰阳,主办律师张珮琪、郭永林,行政运营副总监陈羿江及宣传专员汪美君、张雨祺,法律秘书范欣煜等参加学习。在授课环节,孙劲松社长以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的传播乱象为切入点,结合行业实景案例,从行业变局、发展路径、组织构建、推广逻辑、合规边界与媒介素养六大维度,系统拆解律所品牌与业务推广的底层规律。他指出,任何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 “内强素质,外展形象” 两个基本维度,品牌建设绝非表层营销包装,而是律所专业能力、治理水平与文化内核的综合外化。授课中他注重互动交流,引导参会人员结合执业实践,深入思考律师宣传的合规边界与品牌建设的核心要义。

针对行业普遍感知的 “内卷” 态势,孙劲松社长首先梳理了市场端的典型异化现象:低价团购引流、过度服务包装、短视频炫富卖惨、AI 批量营销、娱乐化擦边表达等乱象,本质是行业供需重构下的注意力争夺。他强调,律师职业赢得的应当是专业尊重,而非流量裹挟的同情与猎奇,“演技派律师” 的短期热度,终将透支行业整体公信力。
在此基础上,他从五个层面系统剖析了行业内卷的深层动因:一是供给侧总量扩张,律师队伍持续扩容、头部律所加速下沉、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批量涌现,市场分层与竞争烈度同步提升;二是需求侧标准升级,客户需求覆盖多元业务场景,兼具功能价值与情绪价值诉求,信息差收窄下 “比价” 成为常态,倒逼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三是技术赋能平权,AI 缩短人才成长周期、短视频开辟线上获客新路径,法律科技正重构行业竞争规则;四是监管持续趋严,律师兼具市场属性与执业约束,投诉处分数据显示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为主要风险点,“接诉即办” 等机制对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五是焦虑传导放大,流量逻辑下行业焦虑被刻意放大,从业者若陷入情绪内耗,反而会偏离专业立身的根本。
谈及律所高质量发展路径,孙劲松社长提出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组织化四大核心支柱,并以 “锤子、钉子与印记” 比喻三者关系:规模化是蓄力的锤子,专业化是锐利的钉子,二者协同方能在客户心智中打下深刻的品牌印记。
对于规模化发展,他指出规模化并非简单的人数堆砌,而是构建大平台、广覆盖的服务网络。行业数据印证了规模效应的价值,头部律所的营收集中度、人均创收优势显著,“所大不一定强,但所不大一定不强”。规模化既利于品牌传播、分摊推广成本,也能推动专业分工、实现知识沉淀与内部赋能,当前多地政策也为律所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支撑。
在专业化深耕层面,他回归《律师法》定位,厘清 “执业” 与 “职业” 的本质差异,强调律师必须守住执业底线。他以 “一万小时定律” 说明精准专业定位的价值,同时指出专业化是体系化工程,覆盖业务领域、客户类型、律所管理等多个范畴,律所应推动承揽与承做分离,构建清晰的岗位分工,让律师专注于专业本身。
关于品牌化构建,他系统阐释品牌是公众对主体的综合评价与认知,核心作用是引导客户从关注价格转向关注价值,最终沉淀为律所的无形资产。品牌主体呈现 “律师个人 — 专业团队 — 律所 — 行业 — 法治环境” 的层级体系,依托 “果子效应” 实现大品牌背书与子品牌精准触达的相互赋能。他以 “猫、鼠、狗、鸡” 四种意象拆解品牌规律:品牌认知解决 “你是谁” 的定位问题,“老鼠屎效应” 警示品牌放大下的风险,品牌忠诚源于长期正向体验,品牌联想融合专业能力与服务感知。他强调,品牌差异必须以客户价值为基础,名气与实力必须匹配,过度包装终会暴露短板。
谈及组织化运营,他指出真正的竞争力源于组织能力而非个体叠加,当前行业普遍存在 “合伙不实、规模不经济、机构无结构” 的痛点。构建强组织的核心是解决 “分权、分工、分利” 三大命题:分权层面构建 “议、决、行、监” 四权分立的治理体系,实现权责一致、高效执行;分工层面顺应市场差异推动岗位拆分;分利层面平衡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下的利益。制度与文化是组织运行的两大支柱,制度守底线、激创新,文化塑共识、聚人心,律所需结合发展阶段把握文化松紧的平衡,打造高情商组织,实现六大基本功能的有序运转。
围绕业务推广实操,孙劲松社长从 “被看见” 的底层逻辑出发,指出其兼具个体价值确认、社会机会获取、经济流量转化三重意义,注意力是数字时代的核心稀缺资源。业务推广需破解 “看不见、看不懂、看不上” 三重障碍:针对 “看不见”,需遵循 “钓鱼原则” 精准布局渠道,同时警惕负面信息的传播反噬;针对 “看不懂”,可走 “垂直人群、以案说法” 路径,形成 “办一案、精一行、撰一文、讲一课、成一品” 的成长闭环;针对 “看不上”,需兼顾美感、喜感与情感温度,坚守职业定位,把握传播尺度,以用户本位视角传递共情与温度。
针对推广合规边界,他结合行业规则明确了正面清单与负面红线。发布广告、运营媒介、出版撰文、参与行业活动等均属合规推广方式;同时严禁虚假夸大宣传、暗示特殊关系、贬低同行、承诺办案结果、违规收费、泄露客户信息等行为,禁止以夸张手段、骚扰式推送、司法场所周边广告等不当方式推广。他特别提示,律师个人发布推广信息,必须醒目标示姓名、执业证号与所属律所名称。
在媒介素养部分,他指出媒介形态迭代持续重塑传播生态,当前 “小屏时代” 具有碎片化、虚拟化、实时性、智能化、娱乐化、交互性六大特征。法律人需提升信息甄别、内容生产与舆情应对的综合能力,面对公众质疑,诉讼不应是第一选择,应秉持放低姿态、放眼未来、放大格局的原则,以沟通替代对抗,以透明化解争议。
最后,他以 “麻雀染色” 的寓言收尾,警示品牌包装必须与实力匹配,虚假造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律师做品牌、做推广,终究要回归专业本质,以真实能力与真诚态度构建长期信任,才是品牌行稳致远的根本。

赵黎明主任对孙劲松社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已深度演进为品牌维度的系统性较量,未来律所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是品牌的竞争。科技赋能可以趋同,人才梯队可以建设,但品牌作为客户认知与市场选择的总和,是真正难以复制的护城河。没有品牌势能,律所发展便如同无源之水,难以形成持续的流量汇聚与价值转化。
赵黎明主任强调,强品牌本身就是最大的流量入口。对海普睿诚而言,规模化奠定发展根基,专业化锻造核心实力,规范化守护执业底线 —— 这三大优势的终极价值,终须通过品牌来集中释放、对外传递。因此,品牌建设绝非锦上添花的可选动作,而是必须置于战略核心位置的首要命题,须以长期主义定力,行系统落地之功。
他表示,品牌建设从来不是单个部门的专属事务,而是全体成员共享红利、共担责任的共同体事业。律所品牌的持续增值,最终会转化为每一位律师的执业公信力背书、每一位员工的职业价值加成,实现平台与个体双向赋能、全员共同获益。每一位同仁都是律所品牌的天然载体与传播触点,个体声量汇聚叠加,便能形成星火燎原的传播势能。品牌建设与全体成员休戚与共,绝非事不关己的分外之事,而是人人可为、人人受益的共同使命。
海普睿诚作为区域内规模化、专业化并重的头部律所,始终以战略眼光推进品牌建设。2025 年,律所凭借扎实的专业积淀与深厚的品牌影响力,综合实力位列中国西部十省市本土区域律所榜首,这充分印证了品牌作为核心资产的巨大价值。无论是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是邀请各界名家深度交流,其本质都是在立体化构建品牌生态,持续增厚品牌内涵。他要求全体同仁牢固树立 “每一次品牌传播都是律所价值的对外亮相” 的意识,将推广律所品牌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人人参与品牌共建、共享品牌发展成果。
今天有幸邀请到的孙劲松社长,兼具主流媒体深度运营经验与专业法律素养,是一位在法治传播、新闻宣传、新媒体运营及律师行业发展等领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专家。希望大家珍惜本次学习机会,认真聆听、深入交流,将所学所悟转化为推动律所品牌建设的实际行动。
授课结束后,赵黎明主任对孙劲松社长的深度分享表示诚挚感谢。他谈到,本次授课既通俗生动又思想深邃,清晰阐释了品牌与组织力的内在逻辑 —— 品牌驱动业务增长,业务积淀反哺品牌厚度,二者双向赋能、循环递进,正是律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
他继而勉励在场同仁,人与人之间最深远的联结,不靠浮泛的交情,而靠价值认同。唯有持续创造价值,品牌才能立足,资源方能汇聚。他以 “高人指点、贵人相助、小人监督、自己努力” 四句话,概括了事业成长的底层逻辑,指出正向价值创造,始终是支撑组织与个人行稳致远的根本。
谈及成长与磨砺,赵黎明主任援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的经典致辞,引申出对全体同仁的期许:真正的强者,必然在委屈、挫折与磨难中淬炼出定力,始终选择向光而行;在组织生态中,唯有秉持利他之心,方能最终实现个体与集体的共赢。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律所品牌建设 —— 以专业利他、以价值服人,品牌方能真正扎根市场、深入人心。

品牌从不是孤立的外部包装,而是专业能力、服务品质与组织文化长期积淀的外在呈现,唯有将专业做深、将组织做强、将价值做实,品牌才能真正立得住、走得远。未来,海普睿诚将以更加清晰的目标自觉和战略定力,持续深耕专业根基,不断释放组织效能,向着更高远的愿景稳步前行。

孙劲松社长抵达律所后,在赵黎明主任、张玉明律师的陪同下先后参观律所大事记文化墙、党建活动室、开放式图书馆、模拟法庭、环形阶梯报告厅、政协委员工作室、普法直播间、业务洽谈区、律师办公区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区域,全方位了解了海普睿诚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特色文化体系、战略业务布局以及践行公益社会责任的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