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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大巡讲 | 制造业常见的合同解析——加工承揽合同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4099 时间:2019/6/6 9:36:36 << 返回



5月31日,海普睿诚精品课程大巡讲第二十七期精彩开讲,律所合伙人高艳担任主讲,与在场律师及客户分享了《制造业常见的合同解析——加工承揽合同》,律所管理合伙人孙婷为讲座开场寄语,执行主任王阿丽在课后作了精彩点评。


讲座伊始,高艳律师就履约能力评估、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核、签署、履行等内容作了详细介绍,随后对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等知识点进行详细、全面的总结。她谈到,合同标的是法律关系,也是交易目的,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但合同中必须将标的具体化为标的物,能够具体指向并量化,在特殊目的的合同中要尤为注意,例如:合作开发合同(实质是借款,项目是担保)、明股实债的信托关系(外观是收购,但实质为借款,股权收购是担保)等。此外,要注意合同付款节点控制,合同中约定详细的付款节点有利于付款方对整个交易流程、交易进度的控制;一旦对方出现违约为,或者工作成果未经过验收合格,付款方即可以按照约定停止付款,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讲座中,高艳律师通过对留置失败案例的深入剖析,强调了承揽人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到六个问题:一是合同要约定定作物损坏的赔偿标准,以便确定留置财产的价值不超过债务金额;二是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以上的债务履期间;三是逾期时可以协商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变卖、拍卖所得优先受偿,但不得自行折价获得留置物所有权,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四是如果接受了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则留置权灭失;五是如果丧失占有,留置权灭失;六是加工承揽物涉及商业机密的,则因需承担保密义务不应使用留产权或者商业机密的侵犯。

高艳律师对加工承揽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使律师们的实操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参训人员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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